皮膚是身體重要的器官,一旦受到燒燙傷傷害,不但會失去了原有的功能,還會釋出有害的化學物質,而且壞死的組織更是細菌繁殖的溫床,將成為全身感染的門戶。在病患送達醫院後,醫護人員根據病患受傷面積,及燒燙傷傷口深度,來做嚴重度分類,並做適當的傷口處理。目前健保局已明列燒燙傷病患住院標準,嘉惠不少病患及家屬。病患在遭逢燒燙傷意外事件後,醫護人員皆期使病患得到整體性醫療,以病患及家屬為中心,使「身、心、靈」得到全方面的醫治。

燒傷的種類

乾灼傷

例如瓦斯爆炸、火災等所造成的傷害,或其他接觸性、摩擦性灼傷。

燙傷

例如熱蒸氣、熱水或熱油等都會造成燙傷。

化學燒傷

例如清潔劑、硫酸、鹽酸、硝酸等強酸強鹼對人類皮膚所造成的傷害。
強酸或強鹼都能使身體任何部位受傷,但最常受傷的部位則為皮膚、口腔及眼睛。工廠裡有許多強烈腐蝕劑及化學藥品,而家庭中使用的漂白劑、清潔劑及油漆溶劑等,都會引起化學燒傷。這類燒傷要迅速處理,接近傷患時也需保護自身安全。

電燒傷

例如閃電、高壓電、家用電等電流通過人體所造成的傷害。嚴重的電傷大多為高壓電所引起,可分為電流燒傷、電弧傷及火花燒傷。 

傷口處理方法

 

初步處理:

(1)

初步清創:清除死皮、毛髮及污染物,以使傷口清潔。

(2)

包紮療法:使用藥物及敷料於傷口上,包紮及固定,每日換藥1至2次。

(3)

暴露療法:口、眼、鼻周圍等無法妥善包紮部位。

 

手術處理:

(1)

焦痂處理:焦痂是傷口上壞死的皮膚真皮層與其他組織,需依傷口上焦痂的情況,進行切開、切痂、及削痂處理,避免併發症發生。

(2)

植皮修復法:深度燒燙傷經過焦痂處理以後,必須儘早對傷口進行覆蓋,以防止傷口發生感染及細菌侵入深部組織,同時防止體液和電解質的流失,也減少出血及減輕病患的痛苦。
所謂自體皮膚移植手術的方法,是由病患自己身上未受燒燙傷的部位,取下部分皮層的皮膚,移植到深度的傷口上,通常是選擇大腿或頭皮作為供皮區。植皮的部位必須固定一至二星期,使移植的皮膚重新獲得血流的供應而生長於被移植的部位。

 

 

   
     
 

燒傷的深度

燒傷
深度

一度燒傷

二度燒傷

三度燒傷

淺二度
燒傷

深二度
燒傷

深度
範圍

表皮淺層

表皮層
真皮表層
(約三分之一以上)

表皮層
真皮深層

全層皮膚

症狀

皮膚發紅、腫脹、有明顯觸痛感

皮膚紅腫、起水泡,有劇烈疼痛及灼熱感

皮膚呈淺紅色、起白色大水泡,較不感覺疼痛

皮膚呈焦黑色,乾硬如皮革,或為蒼白色,色素細胞與神經皆遭破壞,疼痛消失

癒合
情形

約3-5天即可癒合,無疤痕

約14天內即可癒合,會留下輕微疤痕或無疤痕

約21天以上可癒合,會留下明顯疤痕,需儘早植皮治療,避免感染

須依賴植皮治療,無法自行癒合,會留下肥厚性疤痕,造成功能上的障礙

 
             

Wallace九則計算法(適用於成人,兒童之比例略有不同,且傷口深度達淺二度以上者才列入計算 )

頭﹑頸

兩上肢

軀幹

兩下肢

陰部

9

18

18

18

36

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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